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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1-12周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浏览量:

各学院(部):

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1-12周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1.加强学风建设,做好文明督察。天气渐冷,各学院(部)要提高重视,做好晚自习、课堂、宿舍等文明督查工作,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2.做好考研学生的信息核对和备考指导。2024届学生研究生报名的网上确认工作已结束,各学院(部)一方面根据学生工作部发布的考研报名确认名单进行梳理核实,及时更新;另一方面从笔试指导、专业学习、心理关怀、经济帮助、氛围营造等方面为考生做好考研指导和帮扶,切实提高考研达线率。(名单已在书记群发布,注意保护学生报名信息个人隐私)

3.做好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11月20日前,各学院(部)开展防诈骗主题班会、特色活动,做好案情分析和防诈提醒,尤其加强“双十一”期间二手交易、刷单返利、冒充客服退款等诈骗形式的警示教育,并告诫学生不要为了一点利益因小失大、成为诈骗分子行骗的工具。活动现场照片留痕、班会记录留痕;11月20日-30日期间,各班可以通过团日活动等形式开展诈骗案件类型、防诈知识讨论,有条件的可以联合举办,辅导员现场参与并做好相关材料留痕。

  4.开展学生商业保险宣传。各辅导员在11月20-30日期间对三种学生商业保险进行介绍,引导学生积极购买商业保险。

二、学生社区管理工作

1.做实做细学生社区安全稳定工作。秋季是事故多发的季节,也是传染性疾病高发的季节。各学院(部)一方面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宿舍安全用电的教育指导与宿舍安全用电常规检查、抽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卫生工作,对于卫生脏乱差的宿舍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到位,特别对于问题宿舍,需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并且做到每周必查。

2.继续开展“安全文明建设月”系列活动。11月份上旬,学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2023-2024学年平安校园“安全文明建设月”工作并组织召开条线工作会议,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学院加强活动的宣传发动与组织领导,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开展活动,注重教育实效,并于11月底报送相关总结材料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3.做好2023级新生寝室长的培训工作。11月16日晚上18:30在9号楼大礼堂开展新生寝室长培训,培训主要围绕寝室长工作职责与要求、心理健康、学业规划指导等,旨在全面提高新生寝室长的工作能力。新生寝室长名册、座位图、现场扫二维码签到,各学院(部)务必通知新生寝室长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

4.做好辅导员进宿舍工作的过程考核。各学院(部)切实提高辅导员进宿舍工作的实效,原则上每周进宿舍1次,密切关注学生在宿舍的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12月上旬公布11月辅导员进宿舍情况至金沙集团1862官网学生工作栏目。

5.严格落实学生社区工作月报制度。各学院(部)将问题宿舍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记录,并于11月30日前将11月份《学生社区安全卫生文明自查自纠反馈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6.开展夜不归宿抽查工作。11月份组织一次全校夜不归宿抽查,各学院(部)落实“晚点名”工作,同时提醒学生务必遵守校规校纪,严禁不请假夜不归宿。

三、学生成长指导工作

1.做好2024年寒假海外学习项目工作。各学院(部)结合学生需求和特点,充分发挥好已参加过项目学生的朋辈作用,做好有针对性地宣传、组织及分类引导。

2.做好2023年第二次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学院三色预警动态摸排。对重点人群进行梳理,特别是以往重点关怀学生、走读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等开展三色预警动态摸排,及时反馈,加强各部门间协同,主动干预帮扶。同时核查近期出现危机学生,新确诊的学生列入重点关怀学生名单,并报学工部备案,对新转入学院的红色预警或患精神疾病的学生持续关怀与帮助,不留工作死角。

2.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后回访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学院(部)积极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入学新生心理普查回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对重点人员的回访。具体通知已发布至相关微信工作群。

3.做好“风华青春 ‘手’护初心”--第七届手语操活动和新生“四约一建”宿舍心理建设手抄报活动(手抄报活动已进入评选阶段)。第七届手语操活动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宣传,提升活动参与覆盖面、重视心育活动实效、争取较好宣传辐射效应。

4.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布置工作。心理辅导室建设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根本,心理辅导室软、硬件设施配置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重在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布置工作是心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五、学生就业工作

1.持续落实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监测及就业信息上报工作。截至11月11日,2023届毕业生总毕业去向落实率为73.48%(2505/3409)。请各学院(部)结合“一生一策”帮扶方案,有计划性、有针对性地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兜底式”帮扶,确保全年就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充分做好2023年毕业生就业调查工作。依据省招就中心文件要求,及时跟进第二阶段“就业相关调查”工作,截止11月15日我校完成度需达到60%。请未达标学院再督促、再指导、再动员,确保高效率完成调查工作。就业中心也将及时反馈各学院调查参与情况

3.持续做好2024届毕业生秋季校园市场建设工作。学校将持续联合大众人才网、前程无忧、毕业申举办综合网络招聘会和各学院(部)专场招聘会;安排重点用人单位举办专场宣讲会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线下招聘会。请各学院(部)提醒毕业生积极关注“京江就业”微信公众号、“金沙集团1862智慧就业平台”(https://ujsjjxy.91job.org.cn/sub-station/home/13986)发布的宣讲会、招聘会等招聘信息把握求职机会,积极投递简历。

4.做好2023年职业规划大赛省赛作品打磨推荐。做好校职规赛拟推荐省赛的优秀作品的专家指导和打磨工作,充分把握校内外资源优势,对拟推送作品和选手进行专业化、精细化指导。

5.做好日常派遣咨询、档案转递工作和日常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做好院长奖学金、校级院级三好学生等优秀学子事迹材料整理修改及报送工作。各学院(部)按相关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具体通知已发布至相关微信工作群)。

2.完成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和社会工作奖的评定工作。各学院(部)按相关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具体通知已发布至相关微信工作群)。

3.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组织指导3名2023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撰写风采录并遴选上报。

、学生资助服务工作

1.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评选的相关要求,及时完成评选、公示、上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做好2023-2024学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账核对及其发放工作。各学院(部)通知贷款学生及时核对到账情况和查看学费缴纳情况。

3.做好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保暖内衣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做好2023年境外升学读研学生的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团委工作

1.筹备“就业大讲堂·青年榜样进校园”主题校级示范宣讲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开展“就业引航”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团省委就业相关工作部署,做到团支部全覆盖,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完成2024届低收入家庭大学生摸底调研。根据团省委要求,各学院(部)及时填写《2024届毕业生情况摸排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结对帮扶信息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完成新生PU部落的审核工作。11月为班级团日活动发起高峰期,持续进行新生团日活动初审、终审以及活动后期的完结。

5.积极活跃校园文化氛围。11月开展京江音乐节、路演、科创节、我的青春故事报告会、MV翻拍大赛、京江杯羽毛球比赛、足球比赛等校园文化活活动,各学院(部)提醒学生关注“京江青年”微信公众号中各项活动的发布情况,并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6.组织完成学校2023年第二专题主题教育学习。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召开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工作要求,组织完成学校2023年第二专题主题教育学习,确保我校所有团支部100%学习并成功录入智慧团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完成2023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迎接镇江市疾控中心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认真整理相关台账,包括项目工作进展,经费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工作亮点和创新性等,并填写项目督导记录表。


学生工作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