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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建设,切实发挥奖助学金“奖优”和“帮困”的积极作用,让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感受到学和社会的关爱,促使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现启动我院2023年校级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我院与资助单位签订的资助协议,结合学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院社会奖助学金一共有3项,涉及10918.8万元,分别是建行“健行筑梦”奖助学金、尼普顿助学金阳光奖助学金。根据我与资助单位签订的资助协议,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一、评选对象总体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社会奖学金可面向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社会助学金只能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申请建行“健行筑梦”助学金、尼普顿助学金、阳光助学金的学生要满足一定的义工时数。

二、资助额度及人数分配

2023年社会奖助学金分配表见附件2。

三、申请审批时间安排

1.申请以上社会奖助学金的同学需上交书面申请书,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各二级学院(部)资助条块负责人在128日前完成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核。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纸质附件3和电子版社会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4)。

3.学生工作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公示 5个工作日(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

四、评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社会奖助学金的政策、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原则上获得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不重复参评,扩大学生受助面。各二级学院(部)要切实发挥社会奖助学金的“帮困”作用,促使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并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与厚望;要加强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


金沙集团1862学生工作部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