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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参加2024年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量:

二级学院

根据镇江市医保局相关通知(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做好大学生参加2024年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镇江市居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在校大学生原则上均应在学校所在地参保,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异地居民保险的除外。

二、申报参保信息

所有在校学生填写在线问卷:《金沙集团18622024年参保情况学生信息登记》登记表包含参加学校医保情况登记)

问卷填写截止时间:自通知之日至2023922下午5点

问卷链接及二维码:https://www.wjx.cn/vm/Ot1oScF.aspx#

三、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关于明确2024年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函》规定, 2024年学生参加镇江市居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附件1)。

个人须缴纳的医保费暂由学校代扣代缴。参保信息申报结束当年12月左右,未参保学生的被扣费用原额退回。

四、参保待遇

镇江市居保待遇享受期: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待遇详情见《镇人社发【2017186 》(附件2)。

五、注意点

按照医保局“应保尽保”原则,所有学生应至少在家、校其中一方进行参保(提示:目前所有已参保的学生待遇期截至2023年底),不参与此次医保的学生需提供附件3:《学生自愿不参加大学生医保承诺书》并签字,附件3交学生辅导员汇总,由学生辅导员进行保管。

大学生参保是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保证大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重要举措,参保手续简单,无“门槛”,财政补贴力度大,能防止学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学生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往年参保数据分析结果,建议每位同学能保则保,应保尽保,万不可因小失大。

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做宣传,务必将本通知及相关内容转发至每位同学及家长知晓。


附件1:镇江市医保局相关通知汇总

附件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镇人社发〔2017)186号 )

附件3:学生自愿不参加大学生医保承诺书

金沙集团1862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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