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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9-10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9-10周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完成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1. 做好2024届毕业生考研意向的摸底梳理,同时多措并举做好考研意向的动员工作。

2. 做好2023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的统计工作。

3. 继续开展2023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做好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4. 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春季是甲流、肺结核等传染病高发期,要及时做好知识宣传,引导学生保持规律作息、卫生饮食、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

5. 对两家培训机构入校进行资质审查及备案。

6. 请全校辅导员每16点前填“每日学生动态情况在线表”(在校生甲流感染情况统计)。

三、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 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及上报工作。截至4月7日,我校2023届毕业生总毕业去向落实率为14.39%(492/3419)。各二级学院(部)要把握春季校园线下招聘黄金时间点,动员未就业毕业生积极求职,尽早就业。就业中心每周一反馈各二级学院(部)2023届毕业生签约情况,请及时下载查看。

2. 落实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就业中心认真落实就业数据规范化审核工作,确保就业数据上报“日日清”。学校每周五17:00前报送就业数据至全国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对照教育部就业数据统计指标要求分类别做好就业数据审核。

3. 持续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春季校园招聘工作。邀请重点企业进校引才,请各二级学院(部)动员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与。同时就业中心将协助学院开展好专业与行业专场招聘活动,请各二级学院(部)积极组织落实。4月12日江苏大学将召开研后首场综合性供需洽谈会,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安排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主动求职。

4. 全面推进2023届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就业中心相关工作提示,逐项梳理、逐条落实,抢抓春季校园招聘黄金时间点,加快推进“促就业攻坚行动计划”,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要尽早将信息反馈主动在全国就业信息平台内上报,确保工作时效性。

5. 全面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部)分层分类开展好专题就业指导,确保全覆盖、有实效,采取“半月报制”实施“一生一策”跟踪帮扶,请各二级学院(部)按要求填报定量工作目标、按时提交就业台账。

6. 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工作。请相关老师认真准备、积极备课、按时保质讲授就业指导课程,全面做好就业指导。

7. 持续做好日常派遣咨询、档案转递工作和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四、学生成长指导工作

1. 督促44名仍未进行创新创业实践(II)重修课程学分认定的2019级毕业生尽快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2. 完成新疆籍学生动态日报表,及时反馈异常情况。

3. 继续鼓励动员学生参加海外学习项目。

、学生资助服务工作

1. 请各二级学院(部)梳理更新欠费学生的还款计划。

2. 在国家资助系统中申报2022-2023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助学金。

、学生社区管理工作

1. 请各二级学院(部)继续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宿舍卫生工作,特别是对于2023届毕业生、学警生等重点学生宿舍,要重点教育指导和检查。常态化组织住宿生打扫宿舍,增强学生卫生防疫意识同时加强宿舍用电安全的教育指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 做好辅导员进宿舍工作的过程考核。各二级学院(部)切实提高辅导员进宿舍工作的实效,原则上每周进宿舍1次,密切关注学生在宿舍的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

3. 4月12日下午1:30在5号楼举行金沙集团1862第三届“青春,从‘寓’见开始”宿舍文化节颁奖典礼,请各二级学院(部)通知相关学生提前到场,需签到、按指定座位就坐。(参与本次典礼的学生名单已发至社区条块微信工作群)

4. 各二级学院(部)通知目前住在2019级学生宿舍的非毕业班学生,于4月底前搬入拟安排宿舍。(需换宿学生名单和拟安排宿舍名单已发至社区条块微信工作群)

5. 继续开展14栋2-6层学生宿舍床铺的旧换新工作

6. 各二级学院(部)摸牌当前走读生的校外住宿情况,如住宿地点有变动,请及时上报更新。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4月17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院三色预警心理动态摸排情况,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研判4月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重点,精准开展心理教育与帮扶指导,严防心理危机极端事件的发生。异常学生必须及时干预或转介就诊,加强家校联动,重症学生做好管理工作,一生一档,一生一策。如出现紧急红色预警个案,请随时报送,并与心理中心做好对接,协同处置。

2. 筹划“5·25”活动。请各二级学院(部)筹划“5·25”活动方案,并于4月26日之前上报活动计划,校院协同共同开展好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 开展高年级学生心理普查与回访工作。4月中旬对三年级、四年级学生利用学校心理测评系统开展心理普测(具体要求详见后续通知),5月初前完成筛查重点人员回访工作。

4. 对比往年同期危机发生情况,近期心理危机发生率、自伤自杀危机发生率、伤人倾向个案发生率均有上升。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4月份心理工作提示严格落实重点学生关注,分层分类指导,积极防范危机。

八、人武工作
3月-5月完成2021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团委工作

1. 团省委拟在4月底5月初中旬进行各个学校“西部计划”与“苏北计划”的面试,故我院将在4月中旬进行西部与苏北计划的宣讲会,宣讲会上将从 “西部计划”与“苏北计划”的由来,参加后的优势,面试时的技巧等方面向同学们介绍。

2. 4月15日发布“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江苏高校百校万名团干部思政技能大比武校赛工作通知,并于 4 月 30 日前完成学生与老师的校赛,选出参赛代表。

3. 4月中旬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上报的团员名单,开展团员发展工作,并于6月底前完成上半年新发展团员录入工作。

4. 4月中旬完成挑战杯所有调研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挑战杯作品等相关材料,准备挑战杯省赛答辩。挑战杯红色专项4月30日前完成外出调研拍摄、视频剪辑第一版。

5. 4月中旬启动五四晚会的海选并完成一审和二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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