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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沙集团18622023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0 浏览量:

二级学院

为评选表彰2023届优秀毕业生,进一步加强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奋发向上,根据《江苏大学金沙集团1862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指标

2023年6月毕业的在籍在校学生。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分别占同专业毕业生数的10%和20%,各二级学院(部)指标数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按照《江苏大学金沙集团1862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第十三、十四条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经学院批准学习其他语种者须达到等级考试及格分艺术类学生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及以上成绩)。

2.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者至少要获得1次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2次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3.诚实守信,无恶意欠费现象。

4.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排名前三),获“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银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排名前五),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排名前五),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不占用各二级学院相应的名额,院上报时做好备注。

三、评选要求

二级学院(部)应在毕业班中广泛宣传2023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知悉。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由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对象,并在院(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存在异议的,院(部)应及时做好释疑、处理工作。

初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请各二级学院(部)12月24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附件23)及其对应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及纸质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注意,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一栏写“金沙集团1862”;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学院”一栏写各二级学院(部)的全称。

请各二级学院(部)充分重视,以此次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为契机,更好地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学生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汲取青春智慧,奋进新征程、诠释新青春、创造新业绩,矢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联系人:俞燕,联系电话:84444017

附件:

1.金沙集团18622023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名额分配表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

3、院级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

4、XX学院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