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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量:

二级院(部)

为做好2022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 苏财教 [2013] 236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苏财教 [2015] 242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 [2021] 310),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资助对象

1)2014年后(含2014年)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生、2010年后(含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2年后(含2012年)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人员,可对入伍前就读学年(符合资助年限)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2012年秋季学期之后复学的退役士兵;

3)20168月1日起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毕业生

注:往年已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同学不再申请。

二、学费资助标准

2021年12月31日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凡是在20211231日及以后入伍或退役复学、入学的,学费资助按新标准执行此前学年入伍或退役复学、入学的,学费资助标准仍按原有标准,即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学费资助年限

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四、申请类型

大学生义务兵资助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需要材料

(1)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打印申请表路径: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右侧兵役登记 →点击进行兵役登记→点击红字往年报表打印 →点击打印报表 ,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l》(此表在校生入伍和毕业生入伍学生填写,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手写无效,补偿银行账户一定要填写上缴学费用的财务绑定卡号,其他银行不予办理);

2)携《申请表l》到入伍地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入伍信息并盖章,(入伍通知书号和入伍批准号必须完整正确填写);

3)学生需交材料《申请表l》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退役复学学费补偿需要材料

(1)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2)携《申请表Ⅱ》到入伍地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并盖章(填写退役证书号),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

3)学生需交材料《申请表Ⅱ》原件2份、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退役士兵资助

退役士兵资助指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之前应征入伍后退役考入高校的学生资助。需交材料:《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民政部门出具),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直招士官资助

1)直招士官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2)携《申请表》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入伍信息(入伍通知书号和入伍批准号必须完整正确填写);

3)学生需交材料《申请表》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申请受理时间:10月15日截止

地点:江苏大学金沙集团1862行政2号楼209办公室(史老师)

咨询电话:0511-84444017(史老师)

说明:《申请表》学院财务处、学院助学管理中心审核盖章不需要单独盖章,上交材料后统一办理。

请各二级学院(部)老师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并加入QQ群:748816206 。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