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选2022年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量:

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我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8号)精神,现将我推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推选范围:我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的在籍学生和班级。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参加省优秀毕业生的推选,不参加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选。

2.名额分配:我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为13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为4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为4个。

二、推选标准

1.“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等学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先进班集体”称号或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推选办法

省级先进候选人产生办法: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指校三好、校优干、省三好及省优干)的同学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指校三好、校优干、省三好及省优干,且其中至少一次为校优干)的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应在我2022届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中,且至少获评一次省级及以上荣誉、一次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同时,要优先考虑在某一方面有特别专长或有突出成绩的同学。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原则上应在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说明:省级及以上荣誉原则上是指江苏省委、省政府及下辖直属部门(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等)授予或省级以上部门(教育部等)授予的相关表彰或奖励。例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优秀共青团员、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综合性表彰荣誉。所有获批省级优秀毕业生资格的生如不能按期正常毕业,则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推选组织工作

推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进行。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广大学生在参与推选的过程中受到教育。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推选名额公开的情况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推选须经所在班级酝酿,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条件允许时二级学院(部)可组织公开答辩,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二级学院(部)省先进可推选名额见附件1。请组织推选人员和班集体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表述,事迹概括要全面、精炼,字数在200字左右,先进班集体需另附15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

五、材料报送

1.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纸质稿、电子稿(见附件23);

2.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汇总表纸质稿(需盖章)、电子稿(见附件4、5);

3.省先进班集体总结材料纸质稿(需盖章)、电子稿;

4.省级先进候选人、候选班集体所获校级以上荣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二级学院(部)4月19日前以上材料报给学生工作部俞燕,联系电话:84444017,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