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 2022 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为评选表彰 2022 届优秀毕业生,进一步推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现决定开展 2022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指标

2022年6月毕业的学生。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生分别占同专业毕业生数的10%和20%。各二级学院(部)指标数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按照《金沙集团1862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十三、十四条要求评选。此外需注意以下几点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经学院批准学习其他语种者及艺术类的学生除外)。

2、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者至少要获得1次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2次院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3、诚实守信,无恶意欠费现象。

4、对于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排名前三),参加“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赛并获银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排名前五),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并获银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排名前五),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不占用二级学院(部)相应的名额。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应在毕业班中广泛宣传 2022 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均知悉。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各院(部)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对象,并在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初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部)于12 月20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附件2)及其对应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 3)报送至学工部。学工部将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


附件1、金沙集团18622022 届优秀毕业生初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金沙集团1862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

附件3、XX 学院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