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暑期留校学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各暑期留校学生:  

暑期将至,根据学院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暑期留校学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校学生自习教室安排

假期开放3号教学楼(昭明楼)103—109号教室为自习教室,开放时间:07:30—22:00,请自觉遵守自习教室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暑期图书馆开放时间

因暑期对图书馆阅览室进行改造,暑期将关闭图书馆阅览室。每周二提供自助借还服务,周二具体开放具体时间为:09:00—16:00。  

三、暑期体育馆开放时间

暑期体育馆开放时间为:周一、周四14:00—17:00;18:00—21:00。

四、暑期各经营商户开放时间

1、超市营业时间:9:00—19:00;

2、快递中心营业时间: 9:30-16:30,因件数较少,全部存放在快递中心,由学生在规定时间领取;

3、理发店营业时间:每周一09:00-17:00;

4、水果摊暂不启用,后续如果学生需求较大,可以考虑集中供应。

五、暑期食堂开放时间

暑假开放二食堂,营业窗口为一楼早点、快餐窗口。食堂营业时间如下:

早餐时间:07:00—08:40,中餐时间:10:50—12:20,晚餐时间:17:00—18:30。

六、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管理

1.为了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学院将对申请留校的学生安排集中住宿,男生集中住宿16栋,女生集中住宿11栋,要求只携带生活学习必需品因其它楼栋暑期封闭,中途不允许返回原住楼栋取物品),7月10-11日搬到位(具体安排见附件);另因集中安排的宿舍可能暑期要出新,请做好二次搬迁的准备

2.留校学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的疫情防控规定。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夜不归宿、留宿他人,出门前务必关好水电和门窗,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工作部、保障服务部及各二级学院(部)将不定期开展违章电器检查和文明督查。如发现违纪行为,将按照《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暑期留校资格,以后也不得申请假期留校住宿。

3.每天晚上23点前各临时班级班长要检查自己所负责的临时班级学生的住宿情况,将检查情况向学生临时总负责人报告,临时总负责人将当晚留校学生的住宿情况汇总后报学工部。

七、暑期留校学生外出管理

根据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暑期留校学生应遵循“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外出。如果却因事需外出,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手续。

    1、学生请假外出,当天往返,无需履行请假手续,只需将《暑期留校出入证》交至校门岗保存即可,返校时自觉配合门岗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出入证带回。

    2、学生请假离校当天不返校,请提前一天跟辅导员请假,获批后学生向临时班级负责人报备登记。辅导员将批准同意的学生请假信息在暑期留校辅导员群在线《暑期留校学生请假登记汇总》登记后,由学生工作部将学生请假信息发至门岗。离校时将《暑期留校出入证》交至门岗保存。

    3、假期如学生请假离校且不回校的,离校前须将《假期留校学生公寓出入证》交给楼栋值班员。

    4、假期学生请假外出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时要配合接收门岗的各项检查。

八、其它注意事项

    暑期留校学生其他要求请参照《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留校期间如有困难可联系学院值班(88620111)、安保(88620135)、校医务室24小时值班电话(886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