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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1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1〕5号)精神,现将我院推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推选范围:我校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的在籍学生和班级,毕业班学生及班级不参加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选。

名额分配: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为1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为4个。

二、推选标准

“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推选办法

省级先进候选人产生办法:省级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指校三好、校优干、省三好及省优干)的同学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指校三好、校优干、省三好及省优干,且其中至少一次为校优干)的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同时,要优先考虑在某一方面有特别专长或有突出成绩的同学。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原则上应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四、推选组织工作

推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进行。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广大学生在参与推选的过程中受到教育。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推选名额公开的情况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须经所在班级酝酿,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各二级学院(部)省先进可推选名额见附件1。请组织推选人员和班集体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表述,事迹概括要全面、精炼,字数在200字左右,先进班集体需另附15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

五、材料报送

1.关于申报省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情况说明纸质稿(需盖章);

2.省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稿、电子稿;

3.省先进个人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

4.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纸质稿、电子稿;

5.省先进班集体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

6.省先进班集体总结材料纸质稿、电子稿;

7.省级先进候选人、候选班集体所获校级以上荣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26日前,报送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