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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量:

全院各单位:

为促进我院“三全育人”工作,调动在校教职工参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充实学生工作力量,组建灵活、多层次的学生工作队伍,现决定面向我院教职工开展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本次选聘兼职辅导员7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1、聘任范围为本院全体教职工。青年教师、中共党员、住在新校区的教职工、前期有学生工作经验的教职工优先考虑。

2、一名兼职辅导员负责4个标准班学生(约120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兼职辅导员具体工作内容等同于辅导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经常深入学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日常事务管理、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学生社区建设、大学生学业规划、励志助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4、兼职辅导员须参加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选优秀兼职辅导员、兼职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兼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是单项工作考核,不等同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

5、兼职辅导员津贴为每月600元(所带学生少于100人时,标准为每月500元),按年发放(以12个月计)。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不参与工作考核的,工作津贴不予发放或部分发放。

6、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将是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选聘程序

1、1月11日前,请有应聘意向的教职工填写《金沙集团1862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交京江1号楼403蒋豪老师处(本部)或新校区9号楼李磊老师处(新校区)。

2、1月12日前,学生工作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布聘任名单,予以聘任。

3、2月8日起,兼职辅导员正式上岗。

兼职辅导员是学院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三全育人”工作的重要力量。欢迎广大教职员工积极主动报名,充实我院辅导员队伍,提升我院学生工作水平和“三全育人”工作水平。

 

附件1: 金沙集团1862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

 

                   金沙集团1862学生工作部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