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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批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量:

根据《江苏大学金沙集团1862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每年分上下半年各一次进行学生留学交流经费奖励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工作,现将2020年第一批资助报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我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报销有效时间段:2019年11月1日-2020年4月30日。

3.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海外学习项目资助非留学的学生均需提2000字该项目学习心得及体会一份(附含有项目成员合影在内并不低于两张的图片),发送至邮箱jjxyszjy@163.com。不提交心得的学生延期报销。

2)学生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考试地点不在镇江的,可申请1次往返差旅资助最高不超过400元,提供报销有效时间段内往返考试地点的差旅票据原件。

3)学生参加出国外语类考试,并取得相应考试成绩的,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并盖学工办公章(原件各年级审核)及考试报名费缴纳凭证。

4)学生到海外学校(或经过学校认证的教育机构)进行交流学习、合作研究,或参与海外实习、实践等项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盖学工办公章(原件各年级审核)等。

5)符合《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需提供第九条中有关奖项、荣誉的复印件并盖学工办公章(原件各年级审核)。

4.请各年级做好学生上报材料的初审及汇总工作,并于2020年5月25日下班前提交汇总电子及纸质证明材料。

5.2020届毕业生的境外升学资助报销及出国类外语考试自助报销均在本批次内完成

附件:2020年第一批留学交流经费资助学生汇总表.xlsx

    金沙集团18622020寒假海外学习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