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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量:

 各学工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健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办理手续简便、放款快速、还款期限长的优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详见附件)。为切实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的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预申请对象应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应及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二、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1.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已录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

2.首次申请贷款的江苏籍学生各学工办6月30日前将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模块,核对无误上报学院审核。学院将首次贷款学生信息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打印申请表。

3.首次申请贷款的外省籍学生6月30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并注册,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下设资助管理中心联系,问询申请材料。学院予以配合。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要求

由于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程序有调整,预计续贷工作将于7月初开始,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根据助学贷款“应贷尽贷”、“需贷尽带”原则,各学工办要认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和贷款资格初审工作,加强对符合办理条件学生的政策指引,确保宣介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政策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政策.pdf

金沙集团1862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