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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老生,专升本、3+2新生报到统计工作。老生于9月3日-6日返校,专升本、3+2新生于9月4日报到,各二级学院(部)要准确掌握学生行程信息,持续做好学生每日到校情况统计。及时填报《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对逾期不报到学生,相关辅导员要及时联系家长,掌握情况,填写《未报到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表格(附件1、2)分三次于9月7日、9月10日、9月14日上午10:00前汇总发给俞燕老师,9月4日晚、9月6日晚,各二级学院(部)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党总支书记带领辅导员到学生宿舍看望专升本、3+2新生、老生。

2.收集学生思想动态。在疫情常态化情况下,请各二级学院(部)通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做好学生暑假及新学期返校后思想动态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写出调查报告,于9月16日前将二级学院、部《学生思想动态》发给俞燕老师,俞燕汇总整理后于9月18日前将《本科生思想动态》上传江苏大学奥蓝系统。

3.组织新学期升国旗仪式。9月7日早上6:50在新校区操场举行升国旗仪式,参加学生包括2019级本科生,专升本、2+3新生,请各学院总支书记,涉及到的学生的所有辅导员带队参加。各学院务必保证学生在6点40前入场完毕,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4.做好开学初学风建设工作。9月7日,学生第一天上课,各二年级学院(部)要做好开学第一天学生上课的考勤工作。配合教学工作部组织好补考工作,辅导员要找所有补考学生谈话,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学生补考时,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辅导员巡考,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5.做好评奖评优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江苏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20〕27号)(金沙集团1862另行发文)要求,于9月22日前将公示后的学生评奖评优材料及时汇总给王昊老师。

6.做好2020级新生接待工作。我院2020级新生将于9月14日、15日、22日在金沙集团1862新校区(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报到开学,各二级学院(部)于9月13日前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做好新生接待相关准备工作。军训、新生入学教育及正式上课等另行通知。新生接待有关事宜,也将另行发文通知。

7.要求学生及时缴纳学费。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了解学生学费缴纳情况,指导学生在开学前将学费及相关费用及时存入学费缴费卡,由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直接从银行卡扣费即可,或者关注金沙集团1862财务部微信公众号自行缴费;耐心细致地做好欠费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学费应缴尽缴。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把关注册,继续执行先缴费后注册的制度,对无故欠费的学生要暂缓注册。

8.关心和帮助“三困”学生。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开学初新、老学生资助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及时掌握新、老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老生学生家庭经济变动情况,对受疫情影响或家乡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要给予关心、帮助。要了解学习困难学生假期复习和补考准备情况,督促其积极备考,诚信考试。掌握新、老学生心理动态,分类别、分阶段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鼓励学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中去。

9.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开学后各二级学院(部)要利用各种资源和平台,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主题班会、入学教育、新生军训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防诈骗(特别是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防传销、防网络谣言、防盗窃、防人身伤害、防火灾、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防范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应要求学生自觉做好宿舍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带领学生学习公寓相关管理规定。9月9日下午,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学生宿舍大扫除活动,全体辅导员须深入学生社区,督促学生打扫卫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学生工作部将联合公寓服务中心对学生寝室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抽查。

10.做好就业相关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部)继续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收取、信息的录入及报送。及时登录91JOB智慧就业平台(http://ujs.91job.org.cn/)审核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对于未就业毕业生,请相关2020届毕业生辅导员一对一进行联系与沟通,了解未就业真实情况,做好精准帮扶,确保年终就业率目标提早达成。

2)请各二级学院(部)提醒2020届毕业生积极参加第二阶段“就业相关调查”,调查时段为9月18日-11月15日。

3)2021届毕业生秋季招聘将于9月全面启动,请各毕业班辅导员第一时间全面动员毕业生及时关注江大就业信息网和京江就业APP发布的招聘动态,抓住秋季招聘黄金期,积极参加各级官方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招聘会,做好笔试、面试的充分准备工作,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

4)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2021届毕业生生源信息逐一核实和学生签名工作,按时报送省招就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1.启动“9.20 就爱您”新生心理教育周活动。为更好地帮助新生适应新的环境,为成长成才打下坚实基础,学生工作部将开展“‘9.20 就爱您’新生心理教育周”活动。请俞燕老师通过奥蓝系统查看江苏大学活动通知,联合各二级学院(部)围绕新生入学适应相关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通过奥蓝系统申报特色活动1项,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活动总结材料。

12.启动2020级学生心理建档工作。今年9月份开始,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统一使用江苏省大学生心理自助互助平台(“苏心”APP)进行分批普测,通过手机端完成心理档案基础资料的收集。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通知。

13.做好新生寝室长(心理信息员)选拔培训工作和寝室长(心理信息员)信息报送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于国庆节前后,做好本科生新生寝室长选拔工作,并且汇总给俞燕老师(格式见附件3)上传奥蓝系统。为加强寝室长(心理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学生工作部将组织新生寝室长(心理信息员)培训会,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4.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江苏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学工处〔2019〕3号)要求,做好辅导员(特别是新聘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辅导员工作成效。

2)辅导员基本信息更新:①所有专职辅导员填写《金沙集团1862辅导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②填写《金沙集团1862辅导员信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5)。以上材料请王昊老师于9月14日前上传奥蓝系统。

3)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及辅导员思政专项课题推荐申报工作。①按照《关于征集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的通知》(见7月26日学工处通知)要求,于9月2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②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20〕28号),于9月30日前报送课题申报材料;③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7月26日学工处通知)要求,于10月12日前上报相关材料。以上材料请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发给王昊老师,由其按照要求统一上报江苏大学学工处。

附件: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未报到学生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本科生寝室长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金沙集团1862专职辅导员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金沙集团1862辅导员信息统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