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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镇江市科学技术局、镇江市财政局文件(〔2023〕64号),现将《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创”计划、市“金山英才”计划的创新人才或团队,以及外国高端人才(A类)、专业人才(B类)及其团队领衔、参与研发的项目。

2.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3.列入本年度省、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4.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境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科研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为在镇高校的,须与镇江市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除外)联合进行申报。

三、组织方式

项目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镇高校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1.单个项目市拨经费额度:医疗卫生项目一般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年;生态文明、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目实施期为3年。

2.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除医疗卫生的其他项目在镇高校各限报3项。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22.186.84.227)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一致。

2.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附件材料需附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技术合作协议、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或委托书等。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章无效),技术输出方还须在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完成登记。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3 年5月 25 日,逾期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3年 5月29 日 ,逾期不予受理。

4.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zhenjiang.gov.cn)进行公示

5.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84440899

教学工作部 

2023年5月4日